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14 
來文字號
府工新一字第115107251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經費需求新臺幣2億335萬元(全市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115年6月11日國署南道一字第1151018019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為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臺南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之「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及「臺南都會區北外環道路第2期新建工程(西工區)」執行,其通知繳納該工程地方配合款2億4,408萬9,531元,經查針對該案未繳納部分已編列預算4,074萬元,爰此配合提列增加新臺幣2億335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7月14日第75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辦理本市「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市區道路)」需求提送墊付款案,配合支應案件所需地方配合款。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8.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