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陳昆和許至椿 
案由
因應丹娜絲颱風重創本市大北門區、大新營區、大曾文區,建議市府提供20呎貨櫃屋予災區獨居長者,暫時安置,協助度過生活難關。 
說明
  1. 本次丹娜絲颱風來勢洶洶,重創本市大北門區、大新營區、大曾文區,災情慘重,不僅多處地區持續停電,屋頂掀落、門窗破損、牆體龜裂,屋內積水成災,整體民生與居住安全令人堪憂。災後多日,部分地區仍難以恢復基本生活機能。
  2. 尤令人心痛者,災區居民多為年邁獨居長者,無依無靠,無子女可即時支援,日常生活本已艱辛,此次災害更使他們流離失所,甚至只能棲身破損屋舍,忍受滲水與蚊蟲叮咬之苦。酷暑炎熱、環境惡劣,對老人健康構成極大威脅,令人擔憂不已。
  3. 災後重建需要時間,對這群孤苦無依的長者而言,每一天的等待都是煎熬。為保障其基本生活與身心安全,建議市府可緊急採購或調度一批20呎小型貨櫃屋,設置於災區適當空地,作為臨時安置住宅,配備基本寢具、照明、電扇與簡易衛浴設備,讓受災長者得以安身,安心等待重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8/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8/1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8/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7829號 
執行情形
本會收文日期文號:114年8月29日1140008253號 本府就「因應丹娜絲颱風重創本市大北門區、大新營區、大曾文區,建議市府提供20呎貨櫃屋予災區獨居長者,暫時安置,協助度過生活難關」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由本府社會局訂定弱勢安置補助方案,以災防辦經費支應,並由本府民政局協助彙總區公所需求。 二、經「114年8月7日丹娜絲颱風風災復原工作會議第13次會議」決議: (1)區公所為協助媒合風災屋損受災戶於家園修繕期間租賃貨櫃屋,經8/6調查5戶有貨櫃屋需求。 (2)受災戶租賃貨櫃費用負擔方式,由區公所協助受災戶與廠商媒合簽約;20呎貨櫃每櫃租賃為期4個月(9/1~12/31),受災戶每月負擔2,000元(共8,000元),每櫃租賃費用(含來回吊運及水電連接)6萬元以內扣除受災戶負擔費用其差額由市政府負擔。 (3)受災戶租賃貨櫃經區公所媒合申請後,由區公所提報申請災準金,貨櫃放置後經區公所確認後,撥付租賃差額。 三、目前住戶與廠商對於放置地點勘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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