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邱莉莉、王家貞、蔡玉枝 
案由
建請民政局發揮總聯絡人功能,各議員若有連絡市府各單位需求時,直接聯絡民政局單一窗口後,再請民政局負責聯絡人員請各該業務單位與議員聯繫,以使市議會與市政府業務聯絡通暢。 
說明
市府民政局為與市議會聯繫之總聯絡單位,但目前其聯絡人與總聯絡人卻是最南聯絡之人。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1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022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3月1日府民自字第1070230665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民政局發揮總聯絡人功能,各議員若有連絡市府各單位需求時,直接聯絡民政局單一窗口後,再請民政局負責聯絡人員請各該業務單位與議員聯繫,以使市議會與市政府業務聯絡通暢」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為俾利府會業務推動,市府各局(處)均設有一位府會總聯絡人及一至二位府會聯絡人,議會及議員如有業務聯絡之需求,可直接聯絡民政局或各局處府會聯絡人,以強化業務執行及縮短作業流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