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請於南區新建路33巷及安平區石門國小或劍獅公園附近,增設臺南市T-Bike自行車使用站。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08.07府交綜字第1060824089號函復:
一、為鼓勵民眾使用公共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之交通工具,本府交通局已推動設置52處公共自行車租賃站(含民間捐贈站),提供市民「最後一哩路」的出行服務,另本府交通局106年7月25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後,有關建議於南區新建路33巷增設T-Bike部分,本府交通局今年業已無相關增設站點之經費,後續尚需考量本府財政及評估整體營運成效再研議增設站點之可行性,另有關建議於安平區石門國小或劍獅公園增設T-Bike部分,則無適合空間可設站。
二、另為鼓勵民間及社區參與公益捐贈公共自行車租賃站,本府交通局已擬訂「受理公共自行車租賃站捐贈作業要點」,目前已有嘉南藥理大學及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捐贈2站予本府提供市民使用,本府交通局將持續與各大專院校、民間團體接洽,希能藉由「捐贈」的模式,繼續增加服務站點。
————————————————-一、106年8月7日府交綜字第1060824089號函復。
二、本府交通局於106年7月25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勘,有關建議於南區新建路33巷增設T-Bike部分,因今年已無相關增設站點之經費,後續尚需考量本府財政及評估整體營運成效再研議增設站點之可行性,另有關建議於安平區石門國小或劍獅公園增設T-Bike部分,則無適合空間可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