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科技、營建等傳統產業廢棄物之處理規劃」專案報告 
說明
 
辦法
  1. 請經發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2條:「新設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單位或管理單位,應於區內或區外規劃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並於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完成後,該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始得營運。」規定辦理,及速解決環保用地及設焚化爐。
  2. 請臺南市政府研議設立多處公有或輔導民間設立營建廢棄物堆置分類及再利用處理場,增加合法處理量能,解決非法棄置問題。
  3. 請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於本會期內,安排本委員會議員到「木料銀行」視察現勘,了解操作及營運情形。
  4. 請臺南市政府針對事業廢棄物處理作為,應加強經發局、環保局跨局處橫向整合,協同實際改善事業廢棄物處理短、中、長期的應變作為。
  5. 請臺南市政府應增加事業廢棄物篩分打包暫置場所,以緩解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
  6. 有關再增加廢棄物處理議題專案報告,請於大會提出後討論。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刪除委員會結論第6點,餘照委員會結論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 環衛字第 1110005771號 
執行情形
一、已於111年1月6日提報環保署核准本府裝潢修繕廢棄物分類場暫行要點,並於111年1月14日經市府核准及發布公告訂定裝潢修繕廢棄物分類場暫行要點。目前已有11家清除機構申請,其中5家已完成現場設置,經現勘後,目前核定5家。 另輔導清除機構設置貯存場部分,以有效分類營建廢棄物增加去化管道,目前已有2家申請核准,其中1家現場設置中。 二、已於111年5月10日上午10點安排環衛委員會議員辦理「木料銀行」視察,以便了解木料銀行操作及運用情形。 三、已於111年4月18日函文經濟部工業局及本府經發局,要求依廢清法第32條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並於設置完成前設置區內事業廢棄物暫存方案。 另為增加本局焚化爐等處理設施量能,本局已1.訂定裝潢修繕廢棄物分類場暫行要點2.事業廢棄物篩分打包暫置3.掩埋場設置貯存場4.增設民間處理設施5.友廠合作處理6.民生垃圾篩分打包暫置7.廢樹枝及廢家具製成固態衍生燃料(SRF)8.掩埋場活化9.焚化廠更新爐等短、中、長期的應變作為。 四、已評估規劃第2場合適場址作為事業廢棄物篩分打包暫置場所。 除規劃新增掩埋場用地作為事業廢棄物打包暫存場所外,仍持續要求事業廢棄物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規定設置廢棄物處理設備,以根本解決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