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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吳通龍、周奕齊、尤榮智、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淑惠、林燕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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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本市東區平實公園經常有成群流浪犬出沒,為維護民眾安全,市政府應儘速進行捕捉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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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東區平實公園內有為數不少的流浪犬,因此經常發生犬隻亂入車道並吠叫驚嚇過路民眾事件。擬請市府農業局動保處積極進行捕捉安置,以保障民眾的安全避免民眾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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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本市東區平實公園經常有成群流浪犬出沒,為維護民眾安全,市政府應儘速進行捕捉安置。」案,敬答覆如下:
一、 東區平實公園為本府農業局動物防疫保護處遊蕩犬重點列管區,持續派員加強巡查管制工作,未剪耳犬一律捕捉絕育,問題犬捕捉後評估加掛矯正器或不回置推廣認養,持續加強管控該區遊蕩犬族群並積極移置問題犬減少人犬衝突。
二、 平實公園周遭遊蕩犬捕捉數112年計捕捉74隻,113年計捕捉54犬隻,114年截至3月30日計捕捉16隻。另有關餵養問題協調愛心人士餵養點移往人煙較少處,並依屬地管理權責請土地管理單位檢據向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舉發餵養造成環境汙染行為,遏止不當餵養引起遊蕩犬群聚。
三、 承蒙貴席對於農政業務之關切,本局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