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國有財產署所有土地(地號:永康區永二段210號)上之現有溝渠予以重新規劃整治。 
說明

一、查國有財產署所有土地(地號:永康區永二段210號)上之現有溝渠髒亂雜草叢生,易孳生蚊蟲,嚴重影響環境衛生,且致附近居民飽受登革熱之威脅。

二、又該土地附近之私有土地(地號:永康區永二段260、268號)所有權人同意協助興建溝渠,故建請市府針對國有財產署上開土地與私有土地予以重新規劃整治,以維環境衛生。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919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2月2日府水養字第1060117559號函復: 一、本府水利局於106年1月19日會同林燕祝議員、網寮里魏里長銘城、本府工務局、本市永康區公所前往現場勘查,會勘結論分述如下: (一)永康區45巷16號開始之屋後溝,由永康區公所辦理清疏作業。 (二)永康區45巷16號開始之屋後溝(永二段258、259、201地號),由水利局釐清土地管理權人後,請土地管理權人辦理鑑界相關事宜。 (三)永二段258、211地號,由水利局函文給都發局詢問是否為既成道路或巷道。 (四)永二段257、256地號上的排水明溝,由水利局釐清土地管理權人。 二、本案待權責釐清後,將再次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再次辦理會勘。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