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之婕 
連署人
陳怡珍、周麗津、李偉智、鄭佳欣、李中岑、林冠維、趙昆原、盧崑福、蔡宗豪、周奕齊 
案由
建請市府對龍山里考種室對面、農業部南區農業改良場三連棟辦公廳舍進行修復,並連同周遭已完成的府東創意森林、考種室等市定古蹟,規劃為新型態複合園區。 
說明
  1. 東區龍山里市定古蹟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府東創意森林、考種室都陸續完成,目前僅剩下考種室對面三連棟辦公廳舍最後一塊尚未修復。
  2. 因廳舍建物所有權人為農業部南區農業改良場,擬委由臺南市政府以代管方式,向文化部申請部分補助,改良場向農業部申請部分補助。
  3. 俟經費齊備後,後續由市政府辦理發包作業修復,以利後續推廣並結合府束創意森林、考種室,規劃為包含農業、植物丶生態丶創意的新型態複合園區。
  4. 請儘速會勘辦理。
 
辦法
請派員實地會勘處置。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4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第4 屆第4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1 份(建設第11 號)」案,敬答 覆如下: 一、原臺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於93 年指定公告為古蹟,包括三連棟辦公廳舍 及1 棟考種室。其中,三連棟辦公廳舍坐落土地為臺南市農會(縣市合併前,名 為臺南縣農會)所有,建築物為農業部南區農業改良場所有。本府於104 年完成 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108 年完成修復設計。 二、本府於調查研究完成後,府內即召開案地取得研商會議,確認以地易地不可行, 決議朝共同開發或由農改場編列預算辦理修復之可行性。續市府文化局與臺南市 農會多次協商,自112 年4 月6 日迄113 年11 月15 日邀臺南市農會、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召開共7 次會議,獲致由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列預算修復,合作開發共 識。. 三、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預計於明年(114 年)提案申請文化部115 年度補助,俟經費 到位後委託本府文化局辦理修復。修復期間由本府文化局洽徵求廠商營運管理, 以串連考種室及宿舍群,形成新型態複合園區。 四、本府將持續追蹤農業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列工程預算進度,並配合農業南區農業改 良場給予爭取文化部補助必要的協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