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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陳怡珍、周麗津、李偉智、鄭佳欣、李中岑、林冠維、趙昆原、盧崑福、蔡宗豪、周奕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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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府對龍山里考種室對面、農業部南區農業改良場三連棟辦公廳舍進行修復,並連同周遭已完成的府東創意森林、考種室等市定古蹟,規劃為新型態複合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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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第4 屆第4 次定期會議員提案1 份(建設第11 號)」案,敬答
覆如下:
一、原臺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於93 年指定公告為古蹟,包括三連棟辦公廳舍
及1 棟考種室。其中,三連棟辦公廳舍坐落土地為臺南市農會(縣市合併前,名
為臺南縣農會)所有,建築物為農業部南區農業改良場所有。本府於104 年完成
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108 年完成修復設計。
二、本府於調查研究完成後,府內即召開案地取得研商會議,確認以地易地不可行,
決議朝共同開發或由農改場編列預算辦理修復之可行性。續市府文化局與臺南市
農會多次協商,自112 年4 月6 日迄113 年11 月15 日邀臺南市農會、臺南區農
業改良場召開共7 次會議,獲致由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列預算修復,合作開發共
識。.
三、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預計於明年(114 年)提案申請文化部115 年度補助,俟經費
到位後委託本府文化局辦理修復。修復期間由本府文化局洽徵求廠商營運管理,
以串連考種室及宿舍群,形成新型態複合園區。
四、本府將持續追蹤農業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列工程預算進度,並配合農業南區農業改
良場給予爭取文化部補助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