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8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3/11/29
- 來文字號
- 府農港字第1021079800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 連署人
- 案由
- 為辦理「標租將軍漁港水產加工廠用地一及用地二等2筆市有地案」,擬依據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法定程序,俾辦理標租及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提請審議。
- 說明
一、查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
地,非經該管區之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
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二、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市將軍漁港山子腳段3535-48及3535-50地號等2筆(水產加工廠一及二用地)市有地,係位於漁港範圍內,為加速漁港內用地開發,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45條規定及比照漁港法第14條規定辦理標租(詳如臺南市政府管有非公用土地擬處分清冊)。
(二)上開土地之租賃期為20年,並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俾承租人建築建物,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法定程序。
三、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1月13日第13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審議,如蒙同意再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法定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標租。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10/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12/06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12/12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171號
- 執行情形
- 1.案由本府財政處於102年12月24日函內政部申請同意核准。 2.103年2月13日本府財政處函覆103年2月5日財政部來函,係案用地無涉國有財產法第39條所列事項。 3.本案俟財政部函覆核准所請事項後,辦理標租。 ﹝照案執行﹞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