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與中央反映,烏山頭水庫水面型浮動太陽能光電板,拆除一期光電板,二期工程停止招商,不得設置,以維護水資源安全、生態平衡及供水穩定。 
說明
  1. 烏山頭水庫為南部地區重要供水來源,不僅肩負民生與農業用水,更具歷史文化及觀光價值,現卻被光電板鋪滿約12公頃面積,嚴重影響水質與生態。
  2. 水庫的功能無非是民生、灌溉和工業用水等,若水庫遭受汙染,恐嚴重影響民眾健康。
  3. 水庫管線都是單線,沒有來回管線,是嚴重的問題,台南市種電面積近2000公頃,其實不差那幾十公頃的面積設置光電板。
  4. 雖然農水署強調水質不會有問題,但水庫水體龐大,即便存在汙染可能也稀釋無形,檢測不出並不代表風險不存在。
  5. 於114年10月13日經濟部長龔明鑫在立法院報告「丹娜絲風災及726豪雨災後重建進度」時承諾,若民眾有疑慮,地方政府不同意,經濟部就不會核准任何一張水庫型光電執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2/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4001214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本府與中央反映,烏山頭水庫水面型浮動太陽能光電板,拆除一期光電板,二期工程停止招商,不得設置,以維護水資源安全、生態平衡及供水穩定。」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烏山頭水庫水面型太陽光電案係由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水庫管理機關)進行招標設置,爰本府115年1月14日府經能字第1141714879號函已向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反映本市議會之提案訴求,建請該處參酌並審慎評估。 二、針對目前既有之一期案場,本府也將持續偕同中央監督業者落實案場環境維護管理及水質檢測,把關市民的用水安全。 三、承蒙貴會議席對於水庫設置光電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