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 來文日期
- 2013/01/29
- 來文字號
- 府風管旅字第1020098288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連署人
- 案由
-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102年度「台南市交通場站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補助計畫書」,經費新台幣297萬3,6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1年12月10日觀旅字第10150028591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條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經交通部觀光局於102年度補助台南火車站、高鐵台南站、台南航空站、新營火車站等4處旅服中心服務人員費用、場地租金、電費、電信費、雜支(含設施維護費)等相關營運管理費用計新台幣297萬3,600元整。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府102年度預算辦理,為維持本市旅服中心服務品質,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2年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2月26日第9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03/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移請大會討論。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03/12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追認。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03/15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14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業通過102年度追加減預算審議,並已請領撥付第一期款178萬元,刻正辦理請領第二期款作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