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查照/備查案-追認案 
來文日期
2013/01/29 
來文字號
府風管旅字第102009828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本市102年度「台南市交通場站旅遊服務中心營運管理補助計畫書」,經費新台幣297萬3,6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1年12月10日觀旅字第10150028591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條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經交通部觀光局於102年度補助台南火車站、高鐵台南站、台南航空站、新營火車站等4處旅服中心服務人員費用、場地租金、電費、電信費、雜支(含設施維護費)等相關營運管理費用計新台幣297萬3,600元整。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府102年度預算辦理,為維持本市旅服中心服務品質,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2年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12月26日第9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2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3/12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追認。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3/1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20010144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通過102年度追加減預算審議,並已請領撥付第一期款178萬元,刻正辦理請領第二期款作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