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 
連署人
林宜瑾、林志展 
案由
建議臺南市政府發放「國小學童安親津貼」。 
說明
臺南市國小學童總數8萬5千餘人,放學後多數前往坊間課後安親班,為減輕家長經濟負擔,同時避免非法安親班氾濫,建議市政府針對全市國小學童發放安親津貼。 
辦法
每位學童每月一千元,一年發放9個月(扣除寒暑假),補助單位需本市合法立案之課後安親班。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7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50008831號 
執行情形
一、106年2月22日府教社字第1060115047號函復。 二、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童全額補助費用。 三、情況特殊學生(例如:單親、經濟弱勢…導師認定等)每學期至多3,200元。 四、以本市國小學生總數計算,若每人每月發給1,000元估算安親津貼,年度總經費需10億7,000餘萬元。 五、本案因現有則政狀況實難負荷,本案經審議提案內容,維持現況。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