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5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
- 連署人
- 唐碧娥、陳怡珍、林宜瑾、邱莉莉、陳秋萍、李退之
- 案由
- 建請儘速完成灣裡濕地公園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變更土地使用分區,才能完整性的規劃設施建設,朝景觀生態公園方向設置,實踐原始提供市民具有教育意義及休閒活動場所之目的。
- 說明
一、市府曾斥資五千二百萬元打造出五公頃多的灣裡人工濕地公園,如今溼地變荒地,雜草叢生、毫無建設。
二、目前灣裡人工溼地屬國有地,建請都發局應先完成土地變更,才能完成後續規劃設置之目標。
三、建設部分:請工務局有效利用土地空間,規劃完整性的設施建設,讓溼地公園能兼具實用性及觀光性。建議依舊保留0.5公頃為濕地範圍,規劃為生態保護區、教學區供民眾了解溼地生態。
四、休閒部分:除基本的公園設施以外,建議能興建戶外劇場及建構兒童遊樂區、大地遊戲之空間,讓濕地公園能集生態、景觀、藝文及休閒於一身,給予居民一處完善的教育、休閒及娛樂空間,並促進觀光價值,提升鯤喜灣之發展。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4/12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6/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7/06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473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年7月11日府都綜字第1060712973A號函復: 一、經查灣裡濕地公園之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已於106年6月3日起公開展覽30天,並於6月19日假灣裡聯合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本府都市發展局多次至地方聽取意見,相關建議事項本府都市發展局已納入該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中,並將提交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合先敘明。 二、有關貴會建議依舊保留0.5公頃為濕地範圍乙節,將併予錄案,提交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作為參考審議,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同時將加速本案審議進度,以利地方建設,提升安全、舒適休憩空間。 三、另有關貴會建議濕地公園「規劃為生態保護區、教學區供民眾了解溼地生態。」、「建議能興建戶外劇場及建構兒童遊樂區、大地遊戲之空間…。」乙節,事涉後續公園規劃設計事宜,將由本府工務局函復。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