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呂維胤、李退之、蔡蘇秋金、王峻潭、林志展、陸美祈 
案由
建請積極向中央爭取戶籍謄本記事欄登載欄同性伴侶。 
說明

一、2017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以判定現行民法違憲,兩年內同性婚姻將合法。

二、現有戶政系統應在同性婚姻合法前積極落實性別平權以及保障所有性傾向之市民權益。

三、現有戶政系統屬中央管轄,於記事欄無法登載同性伴侶,應積極向中央爭取系統修改與開放登載,以保障全體市民權益。

 
辦法
積極向中央爭取戶籍謄本記事欄登載欄同性伴侶。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465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