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法規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市法規案 
來文日期
2016/04/11 
來文字號
府衛食藥字第105028156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為維護及確保本市加水站供應之水質衛生安全,特制定自治條例,爰配合食品衛生管理法名稱業修正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故修正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相關文字。
  2. 本案業經本府105年3月1日第24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3. 檢附「臺南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含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條文內容)乙份。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6/30 
發文字號
南議法規字第 1050004522號 
執行情形
臺南市政府105年7月6日府法規字第1050695055A號函修正公布,另以105年7月19日府衛食藥字第1050689479號函陳報衛生福利部在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