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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吳通龍、周麗津、陳秋萍、蔡麗青、陳碧玉、陳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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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規劃社會住宅資源進行沒有電梯老舊公寓國宅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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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規劃社會住宅資源進行沒有電梯老舊公寓國宅都更」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配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自主更新整建維護及重建方案如下:
(一) 整建維護方案提供增設電梯設備補助,惟須搭配立面整維、老舊招牌、鐵窗及違建拆除、空調管線整理美化等改善項目,凡有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成立都市更新會、或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者,屋齡20年以上,符合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所訂連棟透天式或雙拼式接續達3棟以上,或整幢4層樓以上,所有權人數、土地、建物面積同意比例達80%以上,即可提出申請。
(二) 自主更新重建方案提供規劃費及權利變換費用補助,凡成立都市更新會或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者,屋齡30年以上,符合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所訂,鄰接已開闢二條8m以上之計畫道路,且基地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或鄰接已開闢15m 以上之計畫道路,其面寬達15m 以上,且基地面積在1500平方公尺以上者,或為完整之計畫街廓者,所有權人數、土地、建物面積同意比例達80%以上,即可提出申請。
二、 本府已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提供法令諮詢、政策說明,可配合社區需求到府辦理說明會,協助社區及早自主整合達成共識,亦
可免費為社區申請自主更新相關補助,輔導團聯繫電話為06-2785239。
三、 另市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亦有電梯增設補助方案,針對五層以下的公寓住宅,提供裝設電梯的補助與評估服務,若欲增設住戶共用的無障礙電梯,由社區主委或推派代表提出申請,可補助總工程費45%,上限216萬元之補助。倘社區有申請設立電梯補助之需求,亦可電話洽詢,工務局使用管理科電話,06-2991111轉8666。
四、 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