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14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209274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核定102年度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清淤公益支出經費分配本市辦理「楠西區台三線旁雙科野溪整治工程」經費新台幣41萬9,000元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102年7月16日水南曾字第10230024981號暨102年9月2日水南曾字第10230035320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案經費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分配辦理金額為新台幣41萬9,000元整。

(二)前開款項係為辦理「楠西區台三線旁雙科野溪整治工程」。

為利於102年度執行該計畫,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後,並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9日第13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1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1009號 
執行情形
本案已辦理完竣,目前進入付款程序中。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