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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取消學甲工業區大順路(18米道路)限制20T以上車輛進入,造成貨物運輸無法出入之罰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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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取消學甲工業區大順路(18米道路)限制20T以上車輛進入,造成貨物運輸無法出入之罰鍰問題」案,敬答覆如下:
一、 經查學甲工業區聯外道路有台19及市道174,其工業區內主要道路為大順路,依「臺南市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公告大順路非20噸以上砂石車可通行道路,倘需行駛公告或標誌標線管制路段,皆應向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當地區公所申請臨時道路通行許可方能通行,合先敘明。
二、 因地方反映有砂石大貨(聯結)車通行需求,本府交通局日前已邀集本府警察局、公所及里長等單位辦理會勘,並於112年9月19日提報道安會報審議,決議如下說明:
(一) 大順路(台19-興業路)時段性(每日9-17時及19時-翌日7時)開放20噸以上砂石車通行。
(二) 大順路(興業路-市道174)路段全時段開放20噸以上砂石車。
(三) 興業路(台19-大順路)路段行駛20噸以上砂石車。
三、 本府交通局已依上開說明二辦理「臺南市大貨車、聯結車行駛與禁行路線範」公告修正程序,於112年10月30日完成公告程序,目前該路段已開放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