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3/11/20
- 來文字號
- 府水養字第1021048204號
- 提案單位/人
- 連署人
- 案由
-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埤頭排水治理工程(都市土地)』用地取得案,所需經費3億1,872萬元(其中經濟部水利署補助經費7成約2億2,310萬4,000元(已核定補助經費2億4,803萬4,000元),餘由市配合款9,561萬6,000元)支應,扣除已支付約2億8,300萬元,預算編列不足經費計3,572萬元(中央補助款1,906萬2,000元,市配合款1,665萬8,000元),因未及納入預算,為爭取辦理時效,提請貴會審議同意墊付,俟於103年度追加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2年11月18日經水河字第1025325107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即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局為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埤頭排水治理工程(都市土地)』用地取得案,提報經濟部水利署「埤頭排水治理工程(都市土地)」重新核定徵收案件同意辦理。
(2)本案因屬『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計畫於今年結束,時程緊迫,用地經費尚有3,572萬元(中央補助款1,906萬2,000元,市配合款1,665萬8,000元),未及納入預算,提請貴會審議同意先行墊付,俟103年度辦理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1月20日第13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3/10/0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3/12/06
- 大會決議
- 同意墊付。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3/12/13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20011293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