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連署人
林易瑩陳碧玉郭鴻儀 
案由
請提出建置beacon推播系統之必要性與執行細節說明。 
說明

一、依觀光旅遊局109年度預算總說明,將建置「LihoTainanAPP」的beacon資訊推播系統,並分年編列總經費共620萬元,109年度編列150萬元。

二、Beacon乃基於藍芽通訊協議,向複數遊客手持設備發送特定的ID,透過與APP的交互認定來實現單向旅遊資訊主動推播。在此營運架構中,由市政府擔任Beacon營運業者的角色,廣佈低功耗藍芽設備,制定上架APP、使用者推廣、定期更新內容。

三、市政府做為實質上的資訊推播營運單位,請就下列問題提出具體的說明:

1.為推動觀光之目的,須大量Beacon發射器置於戶外,將可能有大量故障維修,甚至失竊等問題,其後勤及防範措施;

2.依GooglePlay,AppleAppStore「旅行台南APP」(附件一)的文字說明,現已有Beacon智慧科技運用,應無再重複建置「LihoTainanAPP」beacon功能的必要。

3.市政府『府觀銷廣字第1081038760號』(附件二)函覆本屆第3次臨時會提案之內容,觀光旅遊局現有「旅行台南APP」係以整合台南觀光景點、旅宿、活動、美食店家資訊,並以系統介接相關交通然而,依109年度預算總說明內容,「LihoTainanAPP」亦供旅客取得最新資訊包括公車到站提醒、遊程推薦、景點、美食、活動、住宿等(頁640-7)。顯見兩APP功能目的疊床架屋,若「旅行台南APP」的beacon服務功能有所不足,請研議「旅行台南APP」的改善方案,而非另行建置「LihoTainanAPP」的beacon系統。

4.Applei0S作業系統新增限制藍芽開啟的隱私權管制措施,遊客即使曾下載APP,仍可能無法收到推播通知。相較於強化既有的「旅行台南」APP的互動功能與內容豐富性,同樣能吸引遊客主動查詢;請說明須以行銷資源呼籲遊客記得開啟APP、同意藍芽傳輸的beacon系統,仍有必要性之理由。

開放資料供查詢。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11/0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7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80011523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1月3日府觀旅字第1090056750號函復: 一、「Lí hó, Tainan」APP主要係提供公車「預約下車提醒」服務,係為解決外地遊客對站牌位置、車班時間、周邊環境皆不熟悉之困難,運用Beacon對使用者進行定位與推播下車提醒,此外,亦藉由Beacon特性,同時提供使用者附近之景點、食、宿、活動等在地資訊。108年建置完成88、99等兩條觀光公車路線,並提供中、英、日、韓等4語版本。 二、今(109)年度服務範圍預計擴大至大台南公車各路線,運用「本府配合工業局4G智慧城市計畫,由業者免費布設之Beacon」,加上手機定位功能,提供雙重備援機制。另再依各公車站點需要,酌以補設Beacon,以提供遊客完整服務網絡,尚非大量佈設Beacon,尚請諒查。另查現有Beacon維修原因以更換電池為大宗,而Beacon的有效性係由觸發APP回傳訊號及定期巡檢取得,且Beacon安裝於一定高度上,目前尚無大量故障維修及失竊之問題。 三、本系統所需推播資訊均係透過開放資料串接取得,尚無重複建置,另本系統「預約下車提醒」功能因與「旅行台南APP」Beacon推播資訊功能定位有所不同,本局將針對技術面如系統架構、運算資源需求等,研議整合之可行性。另亦朝向導入民間商業機制(如店家優惠或廣告推播),期藉由與民間資源共享,朝向民間自主營運,節省後續維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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