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4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王家貞、李中岑、蔡淑惠 
案由
請市府增編每年模範母親、模範父親及鑽石婚表揚經費。 
說明

一、市政府每年下授給各區公所辦理模範母親、模範父親及鑽石婚表揚經費不足,各區公所需就公所內經費自行挪用。

二、請市府重視活動表揚寬列預算,以表彰媽媽爸爸照顧家庭率苦,結婚60年家庭倫理的祝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290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6月18日1080005962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8日府社團字第1080694667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增編每年模範母親、模範父親及鑽石婚表揚經費」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 一、縣市合併後各區公所編有預算辦理各區父親節、母親節表揚活動,因應各區人口及性質不同,表揚方式多元,由各區公所於年度預算內辦理。 二、為慶祝每年父親節、母親節,表達對父母親之感念,市府每年亦辦理全市性表揚活動,由市長親臨表揚。全市表揚對象除由各區 公所推薦之晶鑽爸爸、慈暉媽媽(即一般所謂模範父親、母親) 外,亦包含由各區公所推薦的自強爸媽(屬弱勢困境家庭)、隔代教養家庭、身障團體推薦之照顧身障子女的父母、家扶中心推薦之寄養家庭等,種類多元,籍以表彰不同生活境遇、不同社會背景、不同艱難挫折,卻相同堅毅的父母親。 三、有關鑽石婚表揚,本府每年於重陽節前後由社會局統籌辦理全市性表揚活動,皆有請各區公所及本市立案老人團體(會)推薦受表揚之佳偶。 四、綜上,市府每年均已編列相關經費辦理全市性父親節、母親節及鑽石婚表揚,以表彰父母辛勞及予以家庭祝福,目前尚足以因應,經費部分亦將視各年度狀況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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