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鴻儀、Ingay Tali 穎艾達利
- 案由
- 建請市府擘劃本市共享運具政策白皮書,盤點需求,整合規劃本市共享運具藍圖與業者輔導策略,修訂共享運具自治條例,加速本市共享運具發展,打造綠色運輸城市。
- 說明
- 本市都市規劃較早,市區道路路寬不足,停車空間更是缺少,而共享運具給市民與觀光客多一個代步選擇,可有效減少城市的車輛數、停車需求及道路使用空間,更可提升大眾運輸、綠運輸的使用率,藉以鼓勵民眾以搭捷運、公車、騎自行車或步行。且本市捷運建設在即,培養藉由共享運具先行培養大眾運輸需求,勢在必行。
- 本市在推廣共享運具缺乏整體思考,以致拓點與運量無法突破,站點評估進退失據,淪為政治口水。建請市府整體評估,提出具體政策藍圖,包含設點依據、潛在服務需求評估、運具種類與廠商輔導措施等,並參考『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修訂符合本市發展需求的共享運具自治條例,加速本市共享運具發展。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2/1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2/1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2/2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046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擘劃本市共享運具政策白皮書,盤點需求,整合規劃本市共享運具藍圖與業者輔導策略,修訂共享運具自治條例,加速本市共享運具發展,打造綠色運輸城市」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共享運具係為供不特定人透過網路應用軟體或其他自助租借方式完成租賃交易行為之小客車、機車、自行車或其他運具,計有由公部門提供之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及由私部門依市場發展所參與提供之共享運具服務,合先敘明。 二、由公部門提供服務部分,本市自105年起由本府交通局編列預算,採勞務委託辦理市府自建公共自行車租賃站(T-Bike)委外營運;另自今(112)年3月起引進民間企業服務,改以委託經營方式提供公共自行車服務,後續將依據本市發展重點、潛在服務需求,並參考業者之經驗評估站點設置、提升整體運量。 三、由私部門依市場發展所參與提供之服務部分,目前全市計有iRent共享小客車100輛、iRent共享電動機車500輛、GoShare共享電動機車604輛;本市已參考各縣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於110年11月24日公布「臺南市共享機動車輛管理自治條例」,並依該自治條例研擬「臺南市共享機動車輛經營業申請及收費管理辦法(草案)」,目前已完成草案預告,刻正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審查作業,後續將依上開自治條例及管理辦法,輔導及規範共享運具業者,提供友善環境,促進低碳運具發展,並維持本市市容、停車秩序、消費者權益及公共安全。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