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23 
來文字號
府環秘字第102049826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本市103年「補助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辦理資源回收工作計畫」經費新台幣2,518萬5,000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518萬5,000元;無須市配合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8月30日環署基字第1020075614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核定補助2,518萬5,000元,採納入預算辦理,本市無須編列配合款。

(二)本案經費用於資源回收相關宣導及稽查工作(沿線破袋檢查、責任業者稽查、回收站及回收商稽查)、資源回收相關機具購置及維修費用(如地磅)、辦理資源回收宣導及環保DIY活動、購置資源回收工作所需之防護性用具等。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2日第13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2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034號 
執行情形
依計畫執行。﹝照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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