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5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案由
請全面檢討本市人行陸橋存在之必要性。 
說明

一、本市陸橋多半已無行人行走,甚至淪為廣告旗幟懸掛處,失去原有功能。

二、頗多人行陸橋已年久失修,形成髒亂且有安全顧忌,為本市環境美化障礙。

 
辦法

1.請全面檢討本市人行陸橋存在之必要性。

2.若已失去使用價值請予以拆除。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9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11070號 
執行情形
公共工程處-已於8月11日以府工公養一字第1000588932號函回復,經查本市人行陸橋均為學校供學童上、下學跨越街道通行之用,於上、下學時間實有保護學童避免穿越車流之功用。且本市人行陸橋經橋梁檢測均尚未達頻危需拆除程度,更未逾使用時效,宜仍保留,以維行人安全。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