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1/08/23
- 來文字號
- 府教中字第1000653665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教育部核定本市「100年度學校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經費新台幣391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預算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7日臺?字第1000089792F號函發布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暨100年6月23日臺訓(三)字第1000086670D號函「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教育部核定本市17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每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最高補助金額:具碩士學位者,每月以新臺幣4萬6000元計,具學士學位者,每月以新臺幣4萬4000元計,並依實際聘用月數計算(8月-12月)。
三、上開經費中央補助新台幣391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100年8月17日市務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並於101年度預算予以轉正,在附屬單位預算以增加政府其他撥入收入之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08/31
- 大會決議
- 照案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09/05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1188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