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1/08/23 
來文字號
府教中字第100065366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核定本市「100年度學校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經費新台幣391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預算予以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7日臺?字第1000089792F號函發布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暨100年6月23日臺訓(三)字第1000086670D號函「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教育部核定本市17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每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最高補助金額:具碩士學位者,每月以新臺幣4萬6000元計,具學士學位者,每月以新臺幣4萬4000元計,並依實際聘用月數計算(8月-12月)。

三、上開經費中央補助新台幣391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100年8月17日市務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並於101年度預算予以轉正,在附屬單位預算以增加政府其他撥入收入之超支併決算方式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8/31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9/05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0001118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