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2/27 
來文字號
府社身字第108027526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臺南市視覺功能障礙者生活重建服務計畫」增撥補助經費計新臺幣10萬5,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11月30日社家企字第1070501512號函辦理。

三、旨揭計畫該署核定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188萬9,300元整,本局業於108年度公務預算編列新臺幣178萬5,000元整,預算編列尚不足新臺幣10萬5,000元整(調整至千元),為爭取時效並有效運用補助經費,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108年2月27日第377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辦理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4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369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