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1/07/12 
來文字號
府工新二字第110079453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補助辦理「東山區南99大埔橋改建」總經費8,050萬元(中央補助款4,787萬3,000元、市配合款3,262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200萬元(中央補助10萬元、市配合款19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110年7月8日水五工字第1100108329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1)本案總經費新台幣8,0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4,787萬3,000元、市配合款3,262萬7,000元),執行期間自110年起至112年止,因未及納入本府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0年度200萬元(中央補助10萬元、市配合款190萬元),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2)上開總經費8,05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0年度200萬元、111年度7,000萬元、112年度850萬元。

五、本案業經本府110年7月12日第499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12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0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596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