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9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7/01/03 
來文字號
府水雨字第105133356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第2期第4、5次經費調整,新增「臺南市永康區永康抽水站抽水機更新工程(二)-機電工程」等5件工程費及1件用地費,整體經費增加新台幣(下同)2億5,76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1億9,852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5,907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11月11日營署水字第1052918156號函及105年11月24日營署水字第105291894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局提報內政部營建署「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爭取補助,105年度編列536,460仟元(中央補助經費418,439仟元,市府自籌工程費配合款118,021仟元)、106年度編列371,795仟元(中央補助經費290,000仟元,市府自籌工程費配合款81,795仟元)。

(二)內政部營建署於105年11月11日及105年11月24日辦理第2期第4、5次經費調整。其中新增用地費3,000萬元(內政部營建署補助2,100萬元,市府配合款900萬元);新增工程「臺南市永康區永康抽水站抽水機更新工程(二)-機電工程」等5件工程,工程總經費合計2億2,760萬元(其中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億7,752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5,007萬2,000元)。總計本次納入預算金額計2億5,760萬元(其中內政部營建署補助1億9,852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5,907萬2,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2月21日第27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3/2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3/3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4/1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224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