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王錦德、林志展、呂維胤、邱莉莉、李文正、陸美祈、蔡玉枝 
案由
針對單向一線道且禁行機車並附加機慢車道的市區道路,為維護機車族路權,建請交通局塗銷該些路段內側禁行機車之交通標誌。 
說明

一、本案所指範圍,是單向一線道且禁行機車並附加機慢車道的市區道路,該些路段,機慢車道經常受右轉、找停車位、找路、年長或力衰者慢行、以及公車停靠等車輛阻擋,但內側又禁行機車,造成機車被迫急剎減速或臨時變換車道,而被迫暴露於交通風險之中。

二、取消該些路段禁行機車標誌,並非鼓勵機車行駛快車道,而是讓機車族避免受上開右切慢行或佔據機車道的車輛阻礙,而能在維持安全車速的情況下,即早變換車道直行離去。

三、爭取機車路權非一蹴可幾。目前,針對單向兩線道以上路段,為顧及市民長久用路習慣,仍應保持內側快車道禁行機車、外側快車道為混合車道的現況;唯本案所指單向一線道又禁行機車者,實壓迫機車族路權甚深,應與檢討改正,並宣導相關安全事項。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3/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5/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5/31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7000369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7.06.20府交工字第1070673712號函復: 本府交通局業針對本市內側禁行機慢車之路段進行全面檢視,檢視結果如下: 一、經查本市僅於少數路段採「一線道且禁行機車並附加機慢車道」之方式佈設(如南108線),其餘道路無案揭情形,並至少提供二分之一以上道路空間供機慢車行駛。 二、上揭路段乃考量其車流特性、肇事率條件,評估該路段因交織衝突較其他路段嚴重,恐大幅影響機慢車行駛於該路段之行車安全,經相關單位會勘獲得共識後方佈設之。本府並將持續觀察其車流及事故率等條件變化,以隨時進行評估與檢討,並加強相關活動宣導安全事宜。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