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核定本市辦理115年度「生育保健之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所增加經費補助款新台幣558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6月23日衛授國字第1150461860A號函及115年7月9日國健婦字第115046213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生育保健之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所增加經費補助款新台幣558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未及於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案,謹請准予辦理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辦理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衛生福利部已於115年7月1日公告實施「生育保健之遺傳相關檢驗補助精進方案」,重點工作包含辦理產前遺傳診斷、血液細胞遺傳學及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費用等補助事項;因應本次補助金額調整,醫療機構須配合辦理相關申請、報備及行政作業,並同步完成補助流程及資訊系統等配套措施。為確保新制如期推動,維持各項補助措施之整體性、連續性及執行效益,相關經費確有立即支應之必要,爰需於本會期提送墊付款案審議,以利各項業務順利推動,保障市民權益及醫療服務不中斷,爰需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以利新制順利推動。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