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3/10/25 
來文字號
府財產字第102096189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永康區東南段509地號等4筆非公用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敬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永康區東南段509地號等3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南區新都段65地號1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23日第1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2/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2/1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20011164號 
執行情形
本案4筆土地業經行政院於103年1月27日院授內中地字第1036030431號函及行政院於103年1月3日院授內中地字第1026042466號函核准完成處分程序。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