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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王錦德、李文正、呂維胤、唐碧娥、林宜瑾、陸美祈、陳金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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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市政府持續加強農漁產品產銷多元平台的建置,以穩定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保障農漁民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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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國內農漁產品產銷問題存在許久,造成相關銷售價格波動巨大,影響消費者與生產者莫大,建請市政府持續加強農漁產品產銷多元平台的建置,以穩定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保障農漁民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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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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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12.21府農銷字第107142008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持續加強農漁產品產銷多元平台的建置,以穩定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保障農漁民之收入。」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ㄧ、為協助本市農產品國內行銷,依節令蔬果,辦理農產品系列行銷宣傳活動,提升消費量,讓農產品在量產時仍然維持價格平穩,配合年度大型活動如「鹽水烽炮」、「聯合運動會」等辦理農特產展售活動;另有鑒於台北爲台灣主要消費地,協為將農產品輸銷往台北。台南市政府輔導台南市農會每年依季節時令農產品前往「台北希望廣場」及「圓山花博農民市集」辦理臺南週農產品展售行銷活動!
二、依節令蔬果,不定期辦理行銷記者會,宣傳並教育消費者「吃在地、吃當季」在農產品產期鼓勵消費,並彙整農民供貨資訊,置於本局網站供消費者查詢下載,並發函致百大企業鼓勵訂購,期藉企業團體之消費力,協助農民銷售。
三、為協助臺南農特產品拓展實體通路於「國道3號東山休息站」及「國道1號新營休息站」設置臺南農特品物產館,匯集臺南各區特色農產品,便利南北往返的旅客選購,同時促進農特產品銷售。
四、爲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持續輔導具外銷潛力之農企業參加「東京國際食品展」、「新加坡國際食品展」、「台北國際食品展」、「臺灣國際蔬果展」透過國際展覽提升農產品曝光並延伸通路觸角,促進農產品外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