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1/16 
來文字號
府研智字第107011162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核定補助本市辦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106年度至107年度)」項下「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經費新臺幣3,446萬5,000元(中央補助2,412萬6,000元;市配合款1,033萬9,000元),為應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6年12月19日院臺護字第1060198509D號函(詳附件)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建設-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核定執行金額3,446萬5千元(中央補助金額2,412萬6千元,市配合款1,033萬9千元),因未及納入預算,擬請准予先行墊付,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1月10日第32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於107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8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1/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02/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02/2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7000116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