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其他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臨時動議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其他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盧崑福
- 連署人
- 曾信凱、方一峰、林燕祝、林阳乙、趙昆原、蔡淑惠、尤榮智、李鎮國、王家貞、許又仁、周奕齊
- 案由
- 為端正社會風氣及避免未成年學子模仿網紅不當言行,要求市政府通令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市府選擇代言及合作對象前應以是否會造成學童不當仿效作為第一考量。
- 說明
緣經諸多家長反應現今社會主罔紅不當言行已經嚴重造成
未成年學子模仿對象,男女幼童學子滿口髒話不僅敗壞社會風氣,家長更擔憂學生衝突及言語霸凌,此風已經不可長!
要求市政府通令本市各級學校加強宣導端正社會風氣及辱罵髒話所需負擔民事與刑事等法律責任;要求市府選擇代言及合作對象前,庭、將合作對象言行是否會造成學童不當仿效作為必要考量。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函送市府研辦。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10
- 發文字號
- 南議議事字第 1080005485號
- 執行情形
- 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28日府教安(一)字第1080723413號函復。 本府就「為端正社會風氣及避免未成年學子模仿網紅不當言行,要求市政府通令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市府選擇代言及合作對象前應以是否會造成學童不當仿效作為第一考量」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已發函本市所屬各級學校,加強宣導學生法治觀念,落實品德教育及校園反霸凌工作,以營造正向友善校園環境。 二、本府日後選擇代言及合作對象前,將考量其言行是否會造成學童不當仿效,以端正社會風氣。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