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來文日期
2020/03/03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902841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9年度「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所需新增經費,經核定經費補助新臺幣515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17日衛部救字第1091360392A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機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支出」。

三、為落實辦理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本局向衛生福利部提報旨揭計畫所需新增經費,並經其同意核定。

四、本案衛生福利部核定補助經費計新臺幣515萬元整,所需經費全額由中央補助,本府無配合款;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五、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日第42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4/30 
大會決議
同意追認。 備註:本案業於109年3月16日南議民政字第1090001959號函同意先行墊付在案。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3/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195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