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0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王宣貿、林冠維、朱正軒、曾培雅、林燕祝、周嘉韋、吳禹寰
- 案由
- 請調整委託區公所辦理地方發展等相關經費。
- 說明
- 目前區公所給予各里之辦理地方發展經費為每年13萬元,已多年未調整,隨之物價高漲,里民對公共環境之要求亦日益提高,且不分大小里均相同數額,使人口或區域範圍較大之里,更形捉襟見肘。
- 請綜合考量物價、人口數、區域大小及實際需要等因素,適時調高該筆經費之數額,減少基層里長申請專案經費之繁複行政作業流程,以爭取地方建設之時效。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4/11/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4/12/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4/12/1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782號
- 執行情形
- 收文字號:113年12月17日1130012238號 本府就「請調整委託區公所辦理地方發展等相關經費」 案,敬答覆如下: 一、地方發展經費每年編列 649 里每里 13 萬元經費,如有不足尚可向本府(民政局)申請專案經費,經審核後辦理經費撥付,各里雖維持 13 萬元經費不變,但專案經費會視各里需求,盡力協助地方發展運用經費,以達促進城市發展的目標。 二、為使地方發展專案經費發揮更大效益,本府從執行面、公平性及里長服務量能的提升等多元考量,110 年起實施獲選該年度特優里長加發每里 5 萬元地方發展經費。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