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沈家鳳 
連署人
蔡蘇秋金、蔡筱薇、李宗翰、林志展 
案由
建請市府設立國家級兒童醫院,建構南部兒童醫療照護網。 
說明

一、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108年我國新生兒人數已跌破20萬人,台南市出生人數更從105年的15,789人,108年下降到僅剩11,841人,即將跌破1萬人,少子化問題嚴峻。

二、根據衛福部108年台灣18歲以下兒少五大死因統計,分别為周產性特定病況、事故傷害、先天性畸形變形及染色體異常、癌症和蓄意自殺,其中周產期病況和染色體異常二者和新生兒存活率息息相關,發展遲緩兒童早療人數亦逐年提升,新生兒、早產兒及早療兒醫療照護急需提升並改善。

三、據衛福部統計,全台約有22萬病童因癌症、心臟病及罕見疾病等因素,需跨縣市求醫,然目前南部仍無一家兒童醫院,要求市府應盡速設立兒童醫院,保障兒童醫療權利。

 
辦法

一、設立國家級南部兒童醫院,提升新生兒、早產兒和早療兒病床數和醫療設備,提升新生兒存活率。

二、建立兒童疾病資料庫,強化兒科臨床照護病床,建構完整兒童醫療照護網路。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210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09年12月21日府衛醫字第1091533715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市府設立國家級兒童醫院,建構南部兒童醫療照護網」案,敬答覆如下: 一、 新建市立醫院將兒童醫療照護納入計畫中規劃: (一) 本府衛生局自108年起投入新建市立醫院之選址及可行性評估規劃,109年6月15日與得標廠商簽約,將依據人口數、醫療資源分布、交通網絡便利性及後續營運可行性,進行臺南市全區多處選址評估作業,後續以促參方式鼓勵民間參與興建,擬不以1處為限,未來將規範投資廠商納入兒童醫療照護規劃。 (二) 委託專業服務案將於109年12月18日結案,結案報告提報巿府決策,屆時參考建議開發方案辦理。 二、 本市將積極爭取中央「110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試辦計畫」,以提升本市幼兒醫療照護品質:衛生福利部為發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透過設置幼兒專責醫師,並以個案管理方式,強化基層院所對於未滿3歲幼兒的醫療照護品質,及落實預防保健,進而建立與公共衛生體系、社福體系的連結,落實相關轉介通報。本市將整合兒科醫療資源網絡,積極爭取「110年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試辦計畫」中央計畫經費,以提升本市幼兒醫療照護品質。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