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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工務局改善提報流程,將前瞻道路計畫確實提報予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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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工務局爭取前瞻道路計畫有明顯疏漏,以南區、安平區為例,預計送9案,補助1案、不補助1案,漏報7案﹔而南區、安平區鄰近通路(含東、中西區)預計送22案,補助4案、不補助4案,漏報案數更高達14案;建請工務局儘快改善提報流程,將前瞻道路計畫確實提報予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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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10年8月20日府工養一字第1100971197號函復:
由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之前瞻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內政部)2.0」自110年開始至113年屬四年期計畫,採分批提案及核定之滾動式方式辦理,四年內會開放數次提案;本府於109年1月即通知各相關單位,開始調查臺南市各區110年至113年內之道路改善需求,彙整路段及所需經費,並持續更新需求及召開府內初審會議進行檢討與調整。
本府目前彙整之案件為110年至113年共計4年之改善需求,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所訂之提案流程及規定,考量各案件之執行單位安排、預計施作年度、急迫性、效益性及相關配合工程,排列優先順序進行分批提案;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已於110年4月16日完成第一次提案之核定作業,本府於第一次提案較有急迫性案件共計66案,總經費約17.8億元,獲內政部營建署補助共36案,總經費約6.69億元;另部分案件因急需立即改善,如「公園路(成功路至中正橋)路面改善工程」、「民生路(湯德章紀念公園至西門路)路面改善工程」及「中山路(中山路8巷至火車站圓環)路面改善工程」等3案,本府工務局已直接納入110年度路平專案辦理,另清水路、鯤鯓路、南門路,業於109年9月經營建署核定在案。
後續內政部營建署會陸續開放提案,本府亦會依照本計畫所訂之提案流程將其他案件依據實際需求持續提報,積極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補助經費,只要符合計畫補助範圍並確實有改善需求之案件,本府將全力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