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震東、沈家鳳 
連署人
Ingay Tali穎艾達利、李鎮國、蔡筱薇 
案由
建請勞工局主動積極媒合協助企業積極進用身障者。 
說明

一、臺南市勞工局長期有協助身障者就業媒合即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也有身障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職務再設計,甚至辦理企業對身障者定額進用之獎勵金等措施來協助身障者就業,且更設有身心障礙人力銀行。儘管如此卻仍有企業、學校,未錄用足額身障者被裁罰之情形。

二、新北市與具備身障就服專業的唐氏症基金會合作,率先創設「企業身障求才統合服務窗口」,主動協助企業積極進用身障者。整合新北市支持性就業單位,建立身障人才庫,並透過企業服務專員實地輔導訪視,以企業人力需求角度,分析工作職缺屬性,並提供身障者需求,具體簡化工作流程及調整職務內容,其成效優於過往僅從身障者端單向輔導就業的方式。

三、建請勞工局主動積極與相關團體合作,提供身障者工作的同時,也主動協助企業積極進用身障者。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288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2月31日1090013376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31日府勞就字第1091582044號函復: 本府就貴會沈震東議員與沈家鳳議員等議員提案民政12號「建請勞工局主動積極媒合協助企業進用身障者」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勞工局積極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並建立身心障礙者人力銀行,開發職缺媒合身心障礙者一般性就業或透過職業重建個別化服務後適性就業,若職能不足亦透過職業訓練後媒合就業。本府勞工局針對本市未足額廠商,每月均專人主動訪視,了解企業人力需求,除對尚未開設職缺之廠商提供開缺建議,並辦理徵才協助媒合企業進用身心障礙員工,以加速補足企業之未足額情形,同時每月亦發文提醒將達定額進用門檻之企業鼓勵進用身心障礙員工。目前截至109年10月本市義務機關進用身心障礙者之足額家數進用比例為94.76%(高於全國平均值89.7%)為六都第二,不足額家數64家,均持續輔導其足額進用中。 二、本府勞工局亦與本市相關身心障機構合作,包括蘆葦啟智中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嘉南療養院及喜憨兒基金會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單位以及與台南職業重建資源中心合作,結合相關資源,透過職業重建整合性服務,聘用支持性就服員開發及分析企業職缺內容,陪同身心障礙者面試與媒合至職場工作,並陪同其入場輔導及協助職務分析,幫助身障者即早適應職場環境及工作內容。 三、109年1-10月止本府勞工局共開發815個身心障礙職缺,成功媒合561人就業, 以及辦理12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提供195人參訓,結訓後並輔導媒合其就業。

一、109 年 12 月 31 日府勞就字第 1091582044 號函復。 二、本府勞工局積極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並建立身心障礙者人力銀行,開發職缺媒合身心障礙者一般性就業或透過職業重建個別化服務後適性就業,若職能不足亦透過職業訓練後媒合就業。本府勞工局針對本市未足額廠商,每月均專人主動訪視,了解企業人力需求,除對尚未開設職缺之廠商提供開缺建議,並辦理徵才協助媒合企業進用身心障礙員工,以加速補足企業之未足額情形,同時每月亦發文提醒將達定額進用門檻之企業鼓勵進用身心障礙員工。截至 109 年 12 月本市義務機關進用身心障礙者之足額家數進用比例為 93.71%(高於全國平均值89.79%),且為六都第二(僅次於高雄 94.43%),不足額家數 78 家,均持續輔導其足額進用中。 三、本府勞工局亦與本市相關身心障機構合作,包括蘆葦啟智中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嘉南療養院及喜憨兒基金會等支持性就業服務單位以及與台南職業重建資源中心合作,結合相關資源,透過職業重建整合性服務,聘用支持性就服員開發及分析企業職缺內容,陪同身心障礙者面試與媒合至職場工作,並陪同其入場輔導及協助職務分析,幫助身障者即早適應職場環境及工作內容。 四、109 年本府勞工局共開發 896 個身心障礙職缺,成功媒合 709 人就業,以及辦理 12 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提供 208 人參訓,結訓後並輔導媒合其就業。 五、本府勞工局將持續積極主動協助輔導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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