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8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中岑、蔡淑惠、蔡育輝、周麗津 
連署人
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工務局在建商施作側溝時,於完工後必須由工務局會同當地里長、環保區隊共同會勘後始能發給建商使用執照。 
說明
建請市府工務局履行上開案述流程確實辦理,以改善排水效率,避免影響居民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0000622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9月7日府工管一字第1101052931號函復: 一、按「建築法」第70條第1項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執行要點」第3點,本府於使用執照竣工查驗時均將建築案之面前公共設施列入並拍照存檔,合先敘明。 二、為利各公所及里長有效控管各地公共設施維護情形,本府工務局彙整每月申報開工清冊函送各公所,並就各轄區內新建案位置巡查鄰近公共設施,倘涉施工中損壞公共設施,予以函知本府工務局予以列管其使用執照,經區公所及道路主管機關確認修復後核發。 三、有關上聞工作本府已以109年5月20日南市工管一字第1090594733號函請各公所配合辦理,迄今執行尚無窒礙難行之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