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4/28
- 來文字號
- 府族客字第105044468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 連署人
- 案由
- 客家委員會核定本市「105年度臺南市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計畫」經費新台幣608萬元整(中央核定補助510萬元;市配合款9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4月11日客會產字第105000525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
三、本案經費客家委員會補助款為新台幣510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98萬元,共計608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27日第248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82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