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04/28 
來文字號
府族客字第10504446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客家委員會核定本市「105年度臺南市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經營計畫」經費新台幣608萬元整(中央核定補助510萬元;市配合款98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4月11日客會產字第10500052588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及第6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支出。」。

三、本案經費客家委員會補助款為新台幣510萬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台幣98萬元,共計608萬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4月27日第248次市政會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5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8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