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5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案由
建請市政府於施工前,各地下管線單位應協調並進一步了解現場管線位置,以利施工。 
說明

市政府水利局及所屬單位對於工程進度及風險管理(內部控管)均依相關作業原則行事,將施工風險預先做規劃,但目前水利工程施作之際常遭其他因素延宕。目前最常延誤水利工程重大因素為「地下管線」難以掌制,為控制工程進度,施工前各地下管線單位協調應進一步充份了解現場管線位置以利施工。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7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1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630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於施工前,各地下管線單位應協調並進一步了解現場管線位置,以利施工。」案,敬答覆如下: 一、水利局辦理各項水利工程時,均於規劃設計及發包前即預先評估施工風險,以降低延誤可能。然而,實務執行過程中仍可能受外部(如管線障礙)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尤其地下管線資料不完整或與現況不符、影響民生等,導致開挖時須額外監督、保護或配合遷移,影響進度。 二、針對此情形,水利局於設計階段即請各管線單位提供圖資套繪,要求各地下管線單位提供最新圖資,並於發包後召開施工前協調會確認管線遷移進度,必要時進行試挖,提前辦理管線遷改,以降低對工期之影響,確保工程如期完成。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