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1/26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32456806 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核定補助本市「川流不息-音樂大師長河」總經費543萬元(中央補助款380萬元、市配合款163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113年11月7日文影字第11330299228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543萬元(中央補助款380萬元、市配合款163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1月26日第67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為增進流行音樂經典金曲之傳唱,並達流行音樂之扎根及推廣,本案須配合文化部計畫期程,且同時需以音樂會、講唱會與當代常設展等多元的形式完成執行,必須於今年度即啟動相關田調與紀錄保存等先期作業,方能順利於文化部規範期程內完成,固有緊急執行之必要性,需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之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2附件.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2/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1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