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鄭佳欣、李宗翰、蔡育輝 
案由
有關本市校園教師公費隨班施打流感疫苗,建議擴大施打層面至校園內所有可能有機會接觸學生之教師。 
說明

一、教育局已編列200多萬元預算,決定自明(111)年起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40歲以上教師將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二、50歲以上民眾為國家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經費採中央七成、地方三成分攤),200多萬元預算為施打40-50歲本市教師疫苗之採購所需。

三、因為退休制度的改變,老師平均年齡也趨向老化,40歲以下的老師人數減少,也納入所需經費教育局應可負擔,加上這些都是學校重要的新血承擔不少重責大任,更可以讓其感受到同等的關心和重視。

四、流感病毒傳染對象不分年齡,年齡亦無法代表個人抵抗力強弱,面對新冠疫情強調校園防護零死角,學生健康守護方有保障,流感亦同。

五、有關流感施打的普及率,常常有達一定比例形成「群體免疫力」即可不須全面施打的說法,但「群體免疫力」理論並未經實證科學驗證。健康無價,學生防疫全面防護不可少,其他提供教師流感疫苗公費隨班施打的縣市皆採教師全面施打,本市也應參照。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010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17日府教人(二)字第1101522994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有關本市校園教師公費隨班施打流感疫苗,建議擴大施打層面至校園內所有可能有機會接觸學生之教師」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教育局為強化校園師生健康防護,自 111 年起依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接種期程,本局將加購提供所屬各級學校 40 歲至 49 歲教師免費流感疫苗接種服務,共同守護師生健康,合先敘明。 二、查自由時報 109 年 10 月 17 日網路新聞所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當日召開記者會,會中部長陳時中表示,公費疫苗政策目的並非要 讓每一個人都接種,而是一定的人和高風險族群接種後,就能達到群體免疫的效果。根據流感的傳播力而言,有 25%的民眾接種即可達到目標。 三、次查本市所屬學校學生皆納入施打,而各級學校教師總人數計 11,545 人,50 歲以上教師計 2,121 人、40 歲至 49 歲教師計 5,596 人,分別占前開教師總人數之 18%及 48%(計算基準:109 年 8 月 1 日),總計占 66%,上開教師全數施打能逾流感群體免疫之目標。 四、擴大流感疫苗施打層面至校園內所有有機會接觸學生之教師部分,將增加經費支出,基於考量現行財政負擔沉重,未來若財政負擔許可下,本府教育局再研議規劃放寬教師免費施打流感疫苗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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