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臨時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Kumu Hacyo谷暮.哈就 
連署人
沈家鳳、沈震東、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第三條,增列必要時基於業務需要,得聘用約聘(僱)人員。 
說明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2/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2/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3/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3/08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2031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3月21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80308350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第3點,增列必要時基於業務需要,得聘用約聘(僱)人員」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第3點,原民資源中心置召集人1人,由本局局長擔任,指導原民資源中心運作及發展方向;置執行秘書1人,由召集人遴派擔任,督導原民資源中心執行相關業務;置主任1人,綜理統籌性業務之規劃、協調、考核、公共關係等事務,中心下設行政、課程教學、文化圖資3組,各組分事本市轄屬各級學校有關原民生各項就學補助申請、族語師資培訓、族語教材編製、原住民族相關文物蒐集保存、網站資源建置等相關事務。 二、據上述原民中心人力設置原則,目前中心人力編制設有主任1人,行政、課程教學、文化圖資組長各1名,若中央有人力資源可申請,將朝向以專案申請方式尋求增列人員。

一、108年3月21日南市教課(三)字第1080308350號函復。 二、本局依臺南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設置要點設置人力,目前中心人力編制設有主任1人,行政、課程教學、文化圖資組長各1名,專職族語教師1名,負責執行108年度整體推動方案(子計畫共9項),目前各項計畫均如期進行中,如有修正要點之必要,將再另審慎研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