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1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吳通龍
- 連署人
- 蔡育輝、鄭佳欣、周奕齊、蔡旺詮、李偉智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依臺南市市有房地租金計算基準,按收租當期土地公告地價5%,給付下營上帝廟土地租金。
- 說明
一、下營市場部分土地向上帝廟承租,市政府使用民有土地給付租金,皆有計算基準,即最少為當期土地公告地價5%。
二、然市政府向上帝廟租用土地,契約卻是以收入減支出,有盈餘再付租金,且租金最高為土地公告地價5%。
三、市政府在107年修改市場租金计算辦法,下營市場每年大概減少6、70萬租金收入,108年因疫情又再減收租金3成,所有減少的收入
最後都轉嫁到上帝廟,使上帝廟租金銳減,明顯市政府請客,上帝廟買單。
四、請市政府基於照顧市民的責任,修改與上帝廟的土地租金算法,直接以臺南市市有房地租金計算基準,按收租當期土地公告地價5%,給
付下營上帝廟土地租金。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5/12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0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8/18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621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經發局110年9月14日府經場二字第1101092061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依臺南市市有房地租金計算基準,按收租當期土 地公告地價 5%,給付下營上帝廟土地租金」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府向下營上帝廟租用土地之租金計算一案,經綜會本府各相關 局處意見,並於 110 年 8 月 19 日與廟方召開協調會議,雙方取得修改 契約之共識,擬自 110 年度租金起算每年支付 110 萬之固定金額之土 地租金。 二、本府刻正與廟方進行契約變更簽約事宜,有關固定金額之租金數額為 考量未來環境變化之不可預期性,雙方於會議決議自 117 年起,每 6 年可由廟方提出檢討一次。 三、承蒙貴會議對本案之關切,本局併予致謝,尚請不吝賜教。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