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鄭佳欣 
案由
建請市府先行推動里及社區監視器示範區案。 
說明

一、道路型監視系統設置耗時花費甚鉅,部分巷道或小型道路無法設置,導致易滋生維安漏洞,且本市除警用監視系統外,各里、社區監視系統除權管繁亂,多數業已老舊不堪使用。

二、現今監視器除了治安用途外,尚可監控亂倒垃圾、易淹水地區極易發生交通事故功能,可依民眾實際需求裝設於特定地點。

三、建議推動部分地區監視器採委外方式,設備及維護由業者負擔,市府僅需負擔網路通訊費用,除可回應地方巷道內需要裝設監視系統之需求,亦可避免日後維修、保養及更新問題。

四、建議可採分期推行,如第一期以新營區、鹽水區、柳營區、歸仁區及關廟區為優先。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12303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9年12月31日1090013360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9年12月30日府民區字第1091597831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先行推動里及社區監視器示範區案」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第 4 點規定申請設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者,應檢具下列資料向警察局提出。 二、申請設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者,應檢具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監視錄影器數量、監控機房、監視錄影器位置及所有連接線之平面圖、配置圖說。 (三)設置處所之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同意書。 (四)其他相關文件。 三、有關推動里及社區監視器示範區案已於109年12月28日南市民區字第1091547850 號函請市府警察局研議。 ------ 一、109年12月30日府民區字第1091597831號函復。 二、依據「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申請設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者,檢具資料向警察局提出。 三、申請設置治安監視錄影系統者,應檢具資料:1.申請書。2.監視錄影器數量、監控機房、監視錄影器位置及所有連接線之平面圖、配置圖說。3.設置處所之所有權證明文件或使用同意書。4.其他相關文件。 四、有關推動里及社區監視器示範區案已於109年12月28日南市民區字第1091547850號函請警察局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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