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10/08 
來文字號
府觀國字第113219551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臺南踩街藝術嘉年華」,總經費100萬元(中央補助款80萬元、市配合款2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署113年9月10日觀國字第113100581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補助經費指定用於「邀請並接待國外表演團體」,總經費為100萬元(中央補助款80萬元、市配合款2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4年度總預算案,為配合相關計畫期程規定,以利後續計畫執行,並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10月8日第66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今年度擬透過踩街舞蹈表演之推廣,增進台日文化合作,須於今年度年底舉辦,為確保招標及履約期程符合中央核銷規定,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8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4/10/24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1151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