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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邱莉莉、曾培雅、蔡育輝、李中岑、盧崑福、周奕齊、蔡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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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強烈建請市府儘速更換南區竹溪里内「哈赫拿爾」公園的命名,並慎重考量當地的人情文化及地理環境取名,讓生活在地的里民更有熟悉、自然、親切及歸屬的感覺,同時也可讓外來的民眾清楚來到了何處,市府應重新給予該公園一個真正能貼切代表臺南南區竹溪的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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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強烈建請市府儘速更換南區竹溪里内『哈赫拿爾』公園的命名,並慎重考量當地的人情文化及地理環境取名,讓生活在地的里民更有熟悉、自然、親切及歸屬的感覺,同時也可讓外來的民眾清楚來到了何處,市府應重新給予該公園一個真正能貼切代表臺南南區竹溪的好名字。」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府水利局辦理「竹溪水岸改善及環境營造」案,本工程為水利、景觀、體育場南側改善及照明工程等,而「哈赫拿爾」一詞為竹溪寺旁的濃密森林,最早於17世紀便已記載於文獻史料及古地圖,其名為「哈赫拿爾森林」(Hagenaars Bosch),意為「海牙人的森林」,亦曾是野鹿群棲的古獵場,即便周遭聚落城市隨著時代更迭變化,林中仍維持著巨樹參天的原始林相,是府城珍稀的自然資源之一。
二、本工程於規劃設計階段針對水文、人文等歷史背景融入工程設計,透過文化背景的結合,以利後續工程參獎爭取佳績。另本工程榮獲「2024建築園冶獎」之「公園綠地景觀類」獎項和「淨零綠建築特別獎」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4屆公共工程金質獎」之殊榮。
三、考量歷史人文、當地人情文化及地理環境權衡,未取得共識之前,尊重文獻史料及歷史古地圖,維持既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