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2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宜瑾
- 連署人
- 王錦德、呂維胤、邱莉莉、李宗翰、林志展、李偉智、蔡筱薇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於臺南市人口稠密區降低公幼教師管控比。
- 說明
一、臺南市人口稠密區,每年公幼的報名狀況均非常踴躍,入學名額供不應求,並無教師超額問題。
二、建請教育局於人口稠密區降低公幼教師管控比,補足正式教師人力,保障幼教老師的就業權,也提供家長與幼兒安心穩定的學習環境。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3/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19/05/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5/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6/04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5228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6月11日以府教特(一)字第1080670175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於臺南市人口稠密區降低公幼教師管控比」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本市107學年度公幼代理教師比率,已從縣市合併初期的30%,逐年調降至低於20%;專設幼兒園因於原公托改制前無教師編制,暫不適用管控原則,本府將俟留用人員離退後,陸續遞補正式教師。 二、 本市未來亦將持續視本府財政,通盤檢討師資配置,並重視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及幼兒的教育和照顧品質。
一、108年6月11日府教特(一)字第1080670175號函復。 二、本市107學年度公幼代理教師比率,已從縣市合併初期的3成,逐年調降至2成以下;專設幼兒園因於原公托改制前無教師編制,暫不適用管控原則,本府將俟留用人員離退後,陸續遞補正式教師。 三、本市未來亦將持續視本府財政,通盤檢討師資配置,並重視教保服務人員專業成長及幼兒的教育和照顧品質。
- 回覆附件